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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意志之力驱除自我

用自我集中而得的能力行使奇迹的观念,在印度似乎一直颇为流行,甚至在她刚有文明之初即已普遍,而佛陀亦曾应弟子之请展示他的神通能力。实在说来,他的传记作者们后来竟将他写成了一位经常行使奇迹的人——至少,就一般的逻辑和科学标准加以衡量而言。但从讲“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诸相具足,是名诸相具足”(yaishā bhagavan lakshanasampat tathāgatena bhāshitā alak shanasampad eshā tathāgatena bhāshita;tenocyate lakshanasampad iti)的“般若”观点来看,行使神通奇迹这种观念,在精神上颇有新意。依《坚固经》(The Kevaddha Sutta)说,佛陀所知所行的神通约有三种:“一曰‘神足’,二曰‘观察他心’,三曰‘教戒’。”得“神足通”的人,可以行使在逻辑上和物理上皆不可能的奇迹:“能以一身变成无数,以无数身还合为一身;能以可见变为不可见;若远若近,山河石壁,自在无碍,犹如行室;于虚空中结跏趺坐,犹如飞鸟;出入大地,犹如在水;若行水上,犹如履地。身出烟焰,如大火聚;手扪日月,立至梵天。”对于这些,我们应从字面上还是从理智上加以理解呢?能不能从《般若经》的唯心论加以解释呢?为什么呢? Taccittam yacittam acittam.(“因是非念,是故名念。”)

然虽如此,但佛陀对于某些形而上学的问题之所以置而不答或置而不论(不记)的原因之一,是出于一个事实:佛教是一种实用的精神训练,而不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学术讨论。不用说,佛陀自然有他自己的认识论,但就佛教生活的主要目标在于求得可使精神解脱的开悟而言,这种认识论就属次要的事情了。开悟可以征服埋于生死根本之中并设置各种理智与实际束缚的无明。而征服无明这种事情,只有运用个人的意志之力,才能达到目的;所有其他的一切办法,特别是纯然的理智手段,悉皆没有效果。因此,佛陀的结语是:这些问题[16]“此不与义合,不与法合。非梵行,非无欲,非无为,非寂灭,非止息,非正觉,非沙门,非泥洹。是故不记(不表示意见)”。另一方面,佛陀要解释的却是:“苦谛,苦集,苦灭,苦出要谛。”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是实际的问题,凡是真正有志实践解脱大道的人,不但要有充分的理解和体会,而且要积极主动地加以掌握才行。

佛陀对于纯然的知识很不满意,故而特别强调实际见地,要人面对面地亲身体验佛法,这在《尼柯耶》以及大乘经典中,随处都可以找到证明。实在说来,这本是佛教教学中最最有力的一点。有一位婆罗门说他只识三部《吠陀经》,并与他尚未亲见的东西打成一片,佛陀嘲讽地说:“那你是说婆罗门不能指出他们所见的结合之道了,并且你还说无论他们哪一个人,无论他们的哪一个门人,乃至他们的七代先辈,都没有见过梵天。而且你还说,甚至是他们尊重的古仙,也没有假装知道梵天在哪里,从哪里来或到哪里去了。然而,这些精通三部《吠陀经》的婆罗门却若有其事地说,他们可以指出他们仍然未知未见的结合之道……他们犹如一列彼此攀附的盲人,最前面的一个看不见,中间的一个也看不见,最后的一个也看不见。这些精通三部《吠陀经》的婆罗门所说的话,只是瞎话而已:第一个看不见,中间的一个看不见,最后的一个也看不见。”

现在,我们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了,作为佛徒生活理想目标的开悟或驱除无明,并不是一种理智的行为,而是运用我们每一个人本有的最最根本的能力改变或再造吾人的整个生命。纯然的理智里面总有一些外物掺杂其间,故而也就无法完全契入生命之中。假如开悟果真如经中所说的一样,对我们的精神见地产生如此重大影响的话,那它就不可能只是熟知因果之说而得的结果了。开悟是般若智慧的功用,是由要见它自己并安住自己里面的意志而来。因此,佛陀这才强调亲身经验的重要性;因此,他才坚持在静处坐禅,作为求得这种经验的手段。因此,意志借以努力超越它在意识觉醒之时加在自己身上的限制所做的坐禅功夫,绝不只是思维缘起或因果之说的一种行为,因为,这种行为永无止境地兜圈子,以无明开始,还以无明结束。这是佛教里面最最需要的一点。所有其他的一切形而上学问题,都只有使我们陷入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之中。

由此可知,我们只有运用意志的奋斗,才能驱除无明,运用形而上学的手段,是没有用的。我们一旦驱除了无明,同时也就摆脱了我有实体的观念束缚,因为自我就是无明的产物,或者,就是无明的依据,以无明为凭借,依无明而滋长。自我是理智之光无法透视的黑点,是无明的最后伏巢,无明在那里沉着地躲避理智之光的照射。这个伏巢一旦被打翻,无明便如霜见太阳一般地消失不见了。实在说来,无明与自我观念这两样东西原本就是一样东西。我们往往认为,无明一旦被驱除之后,自我便失去了它对我们的依靠,而我们也就没有了可资依凭的东西,而我们也就像脱落的枯叶一样面临随风飘荡的命运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开悟并不只是没有了无明的一种否定观念。诚然,无明是开悟的反面,而不是它的正面。实在说来,开悟是一种肯定。因此佛陀这才表示:见法者见佛,见佛者见法;又说,若欲见佛,不应以色见,不应以声求……无明当权时,自我便被看作是一种积极的观念,而否定自我便成了一种虚无的观念。无明支持自我,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因为自我就是无明的老家。但开悟的境界一旦实现之后,这整个的情况便完全变了面目,而无明所定的秩序也就完全倒转过来了。原是消极的,现在成为积极的了;原是肯定的,现在成为否定的了。佛教学者不应忘了这个与开悟俱来的价值观念的重估。佛教既然主张以开悟为佛徒生活的最高事实,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消极悲观的东西存在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