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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禅堂——禅宗特有的教育制度

若欲一窥禅的实际修行方面,我们必须研究一下所谓“禅堂”这种场所。此系禅宗特有的一种教育制度。属于此宗的主要寺院,多半设有此种禅堂,而禅僧的生活最能使我们想到印度的“僧伽”——佛教僧侣的社团。这种制度系由中国的一位伟大禅师百丈怀海所创,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时间。在此之前,僧侣乡居律寺(律宗的寺院),而此种律寺,精神上与禅的原则颇不相合。后因禅风愈来愈盛,习者愈来愈多,而它的影响亦愈来愈深,为了推行它的宗旨,也就不得不建立属于它自己的体制了。据百丈怀海阐述:“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异大、小乘,当博约折中,设于制范,务其宜也。”因此,他依照历代祖师的构想,以实现禅的理想为目的,而“别立禅居”。

百丈怀海大师所编的《丛林清规》,原书已经散失。现存的一种,系于元代依照当时的寺院生活情形编制而成,据说是对旧制所做的一种忠实的追随,当然,为了适应当时的实际情况,自然免不了要做一些修改。现存的这部规范是在仁宗昭皇帝当政时编纂而成,名为《勅修百丈清规》。在日本,禅寺建立的规模,从来没有中国那么恢宏,故而也就没有完全依照这册《勅修百丈清规》所制订的细节加以实行。不过,这些细节的内在精神以及适于日本人生活环境的一切,也就被接受采用了;不论你到何处,禅的生活理想总是呈现在你的眼前。因此,在做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想一述置于一切禅僧目前的此等理想之中的一个,因为,这在禅院生活中,是一个至为重要、值得注意的特点。

实在说来,这确是使得禅宗不同于中国佛教其他各宗的地方,不仅被视为禅的最大特色,同时也是它之所以长寿的原因。我指的是禅者劳动或服务的观念。百丈禅师留下的一句名言:“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不仅是他本人的生活指导原则,同时也是禅堂生活的高尚精神。当他年老时,他的忠实弟子以为他已不能再工作了,而屡次劝他不必工作,他又不听,于是弟子便将他劳动的工具藏起来,借以使他无法工作而好好休息。但这是他教导僧徒习禅以外的日常工作,因此他拒绝饮食,并说出了如上所引的名言,成了后生的生活规范。

在所有一切的禅堂生活中,工作都被这样视为禅僧的一种重要生活要素。这不但是一种实际的工作,而且以手劳动为主,例如洒扫、擦拭、掌厨、砍柴、耕作或到远近村落托钵行乞。他们不但不以任何工作为耻,而且有一种手足之谊和民主气氛流动其间。不论工作多么艰难或卑微(从一般人的观点来看),他们都不回避,他们信奉“劳动神圣”的箴言。他们在行、住、坐、卧四威仪中保持其精勤不懈的精神;他们绝不是无所事事的懒散之人,就像一般所谓的“云游僧人”——至少是不像印度那种沿门托钵的僧人。

我们可在这种劳动神圣的观念中看出中国人的实际态度。当我说“禅是中国人对于开悟之教所做的一种解释”这句话时,我尚未将禅的这种劳动观念列入我的结论之中——无论是实质上还是理论上,都是如此。但是从实际的观点看来,劳动已是如今的禅人生活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印度,僧侣都是以乞食为生的行人;他们在要打坐观想的时候避开世间的纷扰,退至幽静的处所;因此,只要得到在家信徒的支持,他们就不像中国和日本的禅僧所做的一样,从事任何卑微的工作。使得禅宗没有堕入纯粹的寂静主义或知解活动(这正是或多或少落入佛教其他诸宗身上的命运)的,实在就是这种劳动的教训。这种劳动的福音,除开心理学的价值不说,对保持禅宗的健全,使它得以通过悠久的发展历史而不致衰亡,也是一种有效的因子。

且不论这种劳动的历史意义为何,百丈怀海大师在使工作成为寺院生活的主导精神时,他对人类的心理必然具有一种深刻的认识。他的“不作不食”[1]这个观念,不一定出于对生活经济或伦理的评估。他的主要动机并不只是反对不劳而获或坐享其成而已。实在说来,不吃闲饭乃是一种美德,因此,自从佛教传入以来,就有不少佛徒认为,依靠他人的血汗和积蓄为生,乃是一种奇耻大辱,是极不体面的事;故而,百丈的目的,虽然也许是在不知不觉中想出,但它的里面却也具有一种心理上的意义——尽管他曾公开宣称“不作不食”。他的目的在于使他的僧徒避开精神涣散或心灵发展失去平衡的陷坑,因为,此系僧侣静坐常见的一种偏差。

筋骨如果不为追求精神的真理而运用时,或者心灵与肉体不能同时接受实际的考验时,则其间的分离或失调就会形成不良的后果。禅的哲理既然是超越精神与肉体的二元论观念,那么,借用二元论的方式来说,它的实际运用,自然就是使得神经、肌肉以及骨骼随时随地完全服从心灵的指挥,而不是使我们有理由说:精神确已健全,但肉体尚未成熟。且不论这句话的宗教意义为何,但从心理学上来说,这种情形的成因,系出于心身之间缺乏一种顺利的沟通。除非双手受过适当的训练,能够习惯成自然地去做大脑要做的工作,否则的话,血液的循环便难以均衡地通过全身,某些部分便会产生壅塞的现象,这在脑部尤其明显,通常被叫作脑血栓;而其结果便是:不仅全身状况失调,就连心灵也会变得迟钝或昏沉,致使内在的念头犹如浮云一般飘动。如此,则一个人尽管外表上清醒,但内心里却充满了与生命真相毫无关系的梦幻泡影。妄想是禅悟的大敌,学者如果将它视为一种禅定,免不了要招致这种怨敌的欺骗。百丈怀海大师坚持这种手工劳动,将禅救出了唯心主义以及虚幻妄想的陷阱。

除了上述种种心理学的考虑之外,还有一个道德教训,是我们在评估百丈怀海大师将劳动视为禅修生活的一个必要部分所具的智慧时,不可忽视的一点。因为,观念或想法是否健全,必须以其实用的结果作为最后的考验。如果经不起这种考验——这也就是说,如果不能用于日常生活,不能使人获得持久的和谐、满足以及真正的利益(自利以及利人),不论什么想法或观念,都算不上实际和健全。虽然,有形的力量不能作为批判观念价值的标准,但是,就观念的本身而言,如果不能与生活打成一片,就没有实际利益可言——纵使在逻辑上能够言之成理。这种情形,尤其是在禅的里面,不能在实际生活上令人信服的抽象观念,都无任何价值可言。信心须在实际经验而非抽象概念之中求得才行;这也就是说,信心没有真正实在的依凭——除非是在吾人实际有效的生活之中得到考验。精神上的肯定或“亲证”应当涵盖且高于理智上的判断;这也就是说,真理必须是在生活经验之中证得的东西。懒散的梦想不是他们的事情——禅者们会如此主张。当然,他们也会静坐,修习所谓“坐禅”[2]的课程;因为,他们要返观劳动时所得的教训。但是,他们既然反对经常咀嚼某样东西,也就将他们在静坐时所得的观照付诸实践,借以考验其在实际场合的适当性。我有一个坚强的信念:禅,如果不是将信心放在实践它的理念上面,早就沦为一种纯然昏睡和诱导出神的体制,而使中国和召本的大师所护惜的这整个家宝被当作一堆破烂予以抛弃了。

也许就是在这些原因支持之下,这种劳动或服务的价值观念才被所有的禅徒视为他们的宗教理想之一。毫无疑问的是,建立禅宗的中国人民所特有的精勤和实际,大大的助长了这个观念。假如有任何一件事情被禅师们当作信仰的实际表现而加以极度的强调和坚持的话,实在说来,那就是服务他人或为他人工作了;当然,并非大张旗鼓地去做,而是静悄悄地,在不为他人所知的情形之下去做。艾卡特曾说:“一个人在默想中取得的一切,必须在慈爱当中倾泻出去。”禅者也许会这样说:“在劳动之中倾泻而出。”亦即在工作之中积极而又具体地实现慈悲喜舍的宗旨。约翰·道勒(Johannes Tauler 1330—1361)以纺织、制鞋以及其他家务作为圣灵的赋能;劳伦斯修士(Brother Lawrence)以烹调为圣事;乔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写道:

依您的律法打扫房间的人,

使得这件工作和行动美善。

所有这一切,就其实际的一面而言,莫不皆可表现禅的精神。由此可见,所有一切的神秘家莫不皆是切合实际的人;他们绝不是完全沉迷于神圣事物或另一个世界以致忽视日常生活的幻想家。一般人认为神秘家都是梦想家,那是一种没有事实根据的想法,应予纠正。诚然,从心理学上来说,在实际的心灵转变与某种神秘主义之间,确有一种极其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纯是观念上或玄学上的关系。一种神秘学如果真实不虚的话,它的真理,必然是一种实际的真理,可从吾人的每一种活动证明它的本身,而更确实的,绝不是一种逻辑上的真理,只可在吾人的辩证法中证明为真。一位被称为庞居士[3]的禅家诗人如此歌颂道:

神通并妙用

担水及搬柴!